CP小论文之鸣佐(上)

言語道断:

只有这篇会分上下,因为下篇还想提一下698以后的内容,主要是绯色花月和剧场版博人传。上篇就比较单纯地讨论一下698之前鸣佐的感情。


 
 


大前提戳合集里的序言,必要的时候我会自己引用。


 
 


首先,鸣佐的感情本身是毋庸置疑的。


 
 



一段感情的深厚程度取决于这个个体愿意为这份感情让渡的价值。通俗来讲,就是这个人为此放弃了什么和可以放弃什么,能放弃的东西越多则越深厚。



 
 


在疾风传前期,大家长期觉得是鸣人单箭头的那些年里,鸣人已经充分展示了他可以为佐助让渡哪些价值了——是正常人价值排序的前三位,尊严、生命和理想。


 
 


尊严就不说了,为佐助下跪挨打,鸣人自己就没有在乎过。但其实仔细想想的话,尊严在鸣人的价值排序里面其实是非常高的,尊严对鸣人非常重要,想当火影也是想得到他让的尊重和认同。


生命这点……鸣人惊世骇俗的殉情宣言很能说明问题了,这段之后还会提到。


理想这个点也不用反复论证了——追不回佐助还当什么火影。


 
 


然后,这真的是爱情——很早就是了。


 
 



友情是表层意识里直接需求的满足,爱情是表层意识不知道的被压制的深层意识中不敢期许的价值的填补。



 
 


鸣人小时候真的是很缺爱,长期被排斥的生化使他下意识地在渴望得到承认的同时也否定自己的价值。


所以对他而言,他内心期许但在显意识理不肯承认的价值就是有人能真的认可他,并且肯为他付出生命。


所以说,重点是波之国挡针,但不仅仅是因为波之国挡针。


(其实这里是有一个逻辑漏洞的。那就是既然如此,鸣人为什么没有被伊鲁卡攻略。非要解释的话我只能说鸣人的意识里伊鲁卡作为师长还是有保护他的义务的,而佐助本身不仅没有这种义务,还有一个复仇的目标……)


 
 


其实以上基本全是废话,除了脑子不清醒的阴谋论火学家,本来就没有人会质疑鸣人对佐助的感情,真正需要论证的是佐助对鸣人的感情。


 
 


先说关于爱情的部分。


其实小时候佐助对鸣人的感情,我觉得很大程度上倒真的是相似处境下的共情。


还是要说,波之国挡针的时候佐助就已经把鸣人看得比自己的生命重要了,但是着意强调的“身体自己动了”表明这就是下意识的反应。


如果让这个时候的佐助用理智来排序,应当是复仇大于鸣人大于自己,但是因为必须要复仇,所以还是要努力活下去的这么一个状态。


但这个时候吧……孤独的你遇到孤独的我,还真不见得是爱情——没人规定过命的交情一定是爱情啊。


说实话,我觉得佐助真正地对鸣人产生爱情意义上的感情是桥下那一次。
那个时候的佐助被整个世界抛弃也同时准备放弃这个世界,有人能在这个时候不放弃他拉他一把,反而成了一种需要被压制进潜意识的奢望。
在所有人都以为要上演的是樱哥想杀佐助被反杀,鸣人赶到见到这个场面误会了佐助的苦情大戏的时候,鸣人直接来了“要死一起死”那段。
(所以说这是个多么励志的故事啊……不过如果有人能做到鸣人对佐助这份上,不被攻略反而是小概率事件了。)


以及,我觉得,我可能是唯一一个觉得佐助对鸣人的箭头比鸣人对佐助粗的鸣佐粉。
这个结论的来源是698。
活着本身其实是一件有消耗的事情,一个人想要活下去,就必然需要一些足以让这个人继续生存的价值。这些东西可以很大,大到改变世界,重建秩序;也可以很小,小到明天吃什么,怎么让自己过得舒心一点。人是因为这些东西的汇总而想要活下去的。
而佐助的问题在于,他所经历的所有都对他过于残忍了,命运反复剥夺了能让他继续生存的价值,导致他其实不太有理由继续活着了。
从这个角度可以发现佐助四战期间跳跃的脑回路其实既合情又合理。无论是要当火影还是要当世界之T,本质上都是他在这种极端情形下试图以自我牺牲的形式找寻自己继续生存的价值的体现。
这种情况下,当剧情推进到698的时候,客观来讲,佐助真的以死谋求解脱才比较合理。
然而他竟然没有死。
暑假的时候我为了这件事和挚友(不是木叶的那种)争执了一周,本质上是对解读文艺作品的方法的分歧。
他认为这个地方佐助未死的原因是岸本不能让他死,也就是作者强行干涉所形成的不合理剧情;而我认为当作品成型以后应当尽量使用作品内部的逻辑去解读,而不是埋怨作者机械降神。
跑偏了,总之最终我俩并没有达成共识。
我认为佐助最后活下来是因为鸣人希望他活着,且原作将这一点很明确地表达出来了。
能为某人而死和能为某人而活,不是一个等级的箭头。不如说,能存在的所有箭头里,不可能有比“为某个人而活着”更粗的了。
在能为对方死的情况下,可以让渡的价值是生命,然而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总是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存在的。但是在为对方而活的情况下,可以让渡的价值是所有——凡你想要,凡我能给。
很多人磕CP的时候都想要这个程度的箭头,但在我三位数之多的墙头里,这是我见过的唯一一个了。


最后,关于我为什么站的是鸣佐。
(这还是挺重要的,比如上文那位挚友……我俩争的另外一个点事因为逆了,实质问题是我和他在任何圈子磕CP都不拆只逆,每次都逆,真的是过命的交情在支持我俩聊CP了。)
鉴于我认为人类本质双性恋,因此我在分享这个问题的时候的操作一般是把在放弃在这种事上的主动权当做一种价值让渡来处理的。
所以看的谁是更容易做出这种让渡,由两点决定,一是谁更弯(更不在乎这种价值甚至根本不觉得让渡了价值),二是谁箭头更粗。
目前看来,两方面都是佐助,因此是鸣佐。


最后的最后,放飞大喊一下——他们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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